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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爱赠”奔驰,分手后何去何从?

谈婚论嫁 1272阅读
年华似水
年华似水Lv.21楼主+关注
2020-05-19 14:26 来自江苏
2020年5月15日,溧水法院就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开展巡回审判。因该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,具有一定典型性,引起广泛关注,江苏电视台等媒体到现场拍摄采访。

原告张美丽(化名)与被告(李大力)各自离婚后以恋人关系相处。期间,李大力买了一辆奔驰车,登记在张美丽名下。后双方感情不和,张美丽提出分手,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,约定奔驰车归张美丽所有。后李大力将该奔驰车从张美丽处开走。张美丽遂诉至法院要求李大力返还该车,李大力则提出反诉,认为该车归自己所有。

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,双方争执不下,主要争议焦点有两点:一是该奔驰车系恋人之间赠与的礼物还是彩礼?二是双方分手时,就案涉车辆归属是如何约定的?

由于双方矛盾激烈,均不同意调解,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。

法官提醒:恋人之间互送礼物非常普遍,如果是赠与物品,送出去之后除非特殊情况,一般很难要求返还。但是如果是按照民间习俗,有一定的仪式、习俗、事先经双方父母协商给付的彩礼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在三种情况下,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归还彩礼:一是双方订了婚,但最终没有结婚;二是双方虽然结了婚,但没有共同生活后离婚;三是双方结婚共同生活后离婚,男方支付的彩礼超出了家庭所承受的能力。法官再次提醒大家,恋爱期间牵涉房、车及大额现金等财物的处理需谨慎,以免日后“对簿公堂”,既伤了感情又损失钱财。
(来源:溧水法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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